我是一名普通的淘宝卖家。我于2018年02月12日,在淘宝网出售给买家一款虚拟游戏。然后快过年了我就临时下架了全部宝贝。02月20日,该买家又来我的淘宝店买游戏,但是发现我已经下架了全部宝贝,公告说明暂时停止营业。然后买家就于02月12日的订单给了我差评,差评内容为:东西还不错,只是第二次来店长不理人,在群里说话都不理,现在打折时间都过了,已拉黑以后不来这里买了。以再次购买,卖家不在为由,给上一个订单差评,这样的理由我是无法接受的,于是给淘宝商家热线打电话,但是听到的是让我自己去淘宝自主平台规蜜投诉:guimi.taobao.com。我去闺蜜投诉编号为:7011803070009784淘宝官方人员评定我投诉失败,我不服。买卖本是双方约定好的行为,到了我这里却成了强买不然就差评,

我现在上传了一段录音,淘宝小二告诉我,买家在网上购物可以随便给差评,只要没有差评勒索,没有辱骂辱骂字眼,甚至他今天心情不好,都可以随便给卖家差评,这是他的权利。我无法接受这个,我认为好评差评应该是针对宝贝物流卖家服务而设定的,并不能成为一个双方满足发泄私欲的平台。淘宝小二的解释我无法接受。我认为这并不是淘宝评价制度的初衷,淘宝官方也不是小二这样的观点,淘宝小二这一个人观点无法代表淘宝官方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