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屡屡收到知识产权的投诉,每次收到投诉,淘宝平台都会先删除商品,我们卖家再申诉,就算申诉成功,销量却了了无几了,每一个单品做起来都不容易,只是因为收到知识产权的投诉,可能几个月的心血就付之东流了。想问,通用名称,被别人注册商标,难道我们卖家就得重新给这个产品定义名称吗?举例:玫瑰花,这个是一个花的通用名称,几千年的叫法,难道有人把这三个字注册了商标,其它的卖家就都得给这个产品重新定义名称吗?中国商标法,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,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,或者含有的地名,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。但是我们收到通用名称,或功能方面的知道产权投诉,淘宝小二还是会先删除我们的产品,我们想知道小二是如何来判断我们是不是侵权,根据中国法律,谁投诉谁举证,但是我们卖家看不到投诉人的举证,只是能看到投诉信息,而且没有电话,没有地址。被投诉还要我们卖家来找证据来申诉,最少五天的期限,就算申诉回来一切也全毁了。利益方面,投诉人只要注册了了某一个词就都权利投诉卖家侵权,很多注册的词的类别,根本就和我们的产品不沾边,但是小二一样会先删除我们的产品,这里的投诉不能说没有恶意的,因为投诉的成本很低,几乎没有,但是做为卖家却是大伤元气。为什么不能给投诉人也定一下规定,如果投诉人投诉我们卖家和他注册的类别不相关,我们卖家的损失是不是该由投诉人来承担。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件很好的事情,我们商家都做的淘宝平台做的很好,可是,投诉人肆无忌惮的乱投诉,我想这也是淘宝平台不想看到的。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是平等的,他们投诉是为了维护他们的知识产权,然而我们卖家的利益该怎么维护呢。求解答!!!!!!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