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收到淘宝旺旺系统信息,有个消费者向工商局投诉我们违反了广告法中的极限词,该怎么处理?-开店问答
今天早上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,消费者投诉您:商家在页面宣传中使用极限词,涉嫌违反广告法,消费者现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不足五百赔五百,请您:1、及时自检自查该商品问题,及时整改;2、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该投诉,并将在今天或者明天组织电话调解,请您积极配合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,及时接听0571-88125315的来电(此电话为外呼电话,无法回拨)未及时配合接听电话,不参加调解的,行政部门将依法终止调解。对于这样一条系统消息,我们作为卖家该怎么处理啊,以前没遇到过的,东西我们是厂家进货来卖的,图片详情页都是厂家提供的,这个投诉的人也没指出我们是哪里用词违反了,该咋办呢,跪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