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淘宝小二的判决让我相当恼火,打客服电话投诉了。现在收到了这个邮件:

所以,我现在要咨询一下各位同行。我先把过程跟大家说一下:有个买家买了我店里的一台电视,他收到货后,表示电视机有质量问题,于是我就指导他联系厂家售后上门鉴定,厂家上门鉴定电视机是没有问题的。

我就告诉他,没质量问题要退货,是要承担200物流费用的,他于是就说不退了。可是没想到第二天他又提出要退货。而这个时候,商品已经签收超过7天了。我自然拒绝了他的退货请求。他于是就申请介入,大众评委最后判我赢,钱直接打给我了。

买家立马又申请了售后,说质量有问题。我自然拒绝了他的要求,他这次申请了淘宝小二介入。小二介入后,我上传了进货发票。然而仅仅过了不到两个小时,我就收到了通知,说支持买家。理由竟然是我发票日期应该是在买家拍下之前。买家拍下日期是2月23日,我的发票日期也是2月23日。

我们这边卖的电视机都是厂家正品,都是在买家购买后,再前往厂家那里下单。这样的判决依据自然让我不服气,哪条规定说我们商家必须是要先进货,然后再卖给买家的?我们不能等买家下单付款了,再进货吗?照这个逻辑,我这店都不用开了。于是我联系了淘宝的在线客服,电话语音反馈和直接电话联系客服。要求淘宝给我一个说法。可是至今,淘宝小二都没有联系我。我们的电视机都是正品,就算质量问题成立,因为超过7天,也只能是换货。这吃屎的淘宝小二直接判我输,还要我承担运费,实在是让我相当生气。现在流程已经进入买家退货阶段了。请各位朋友,告诉我下一步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