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位顾客20号在我们店铺购买了一副南红耳钉,第二天申请退款。退款原因选择了【商品使用后出现过敏/发炎等情况】,我们因为感觉这个原因对店铺不好,所以主动的电话和顾客沟通希望更改成七天无理由退货。我们顾客态度不愿意理睬我们,挂了我们的电话,说就要实事求是,我们发短信也不回

因为凭证不足,我们让顾客申请小二介入,顾客申请了,后来我们想了一想,算了,就让她用这个理由吧,我们同意了顾客退款。短信也礼貌的回了一下。

现在,顾客又说,快递费用让我们全负责,发炎也让我们全负责

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,我们的货品都是正品,如描述

现在,我们同意了退款,如果我们不让快递去取,就这样一等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