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网店以前是卖液晶电视机的,生意一般般,后来淘宝官方要求卖液晶电视机的都须追加一万九千元的保证金,我便没有补缴(我店铺也没有和任何买家有任何交易纠纷问题),淘宝官方于是屏蔽了我的网店,致使买家都不能搜索到我的店铺。现在我打算卖服装,并将液晶电视机全部都下架了,但淘宝官方小二说要我补缴那一万九千元保证金才能给我开通店铺。我就说我干脆不开这个网店了,要求淘宝官方退还我以前交的一千元保证金,但淘宝小二说那也不行,也必须先缴那一万九千元才能全部退保证金!请问:淘宝官方这种做法是不是霸王条款,合理合法吗?
(来源:米 推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