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广告法和方正字体的一些疑问?
广告法中针对所有类目说道: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。针对食品类目的: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,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食品具有治疗作用,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。问题:
1、针对茶叶类目的, 在广告中介绍产品具有生津止渴,提神醒脑、敌烟醒酒是否违法了广告法
2、针对化妆品类目的,经常看到推广中说道,有效保湿,美白,祛斑,一针见效等词汇的,是否违反了广告法
3、如果是投诉到工商局或者是消协,在店铺整改完的情况下,如何配合调查,工商那边的流程一般是如何的
关于方正字体的,店铺店标是方正字体收费项目,但是店铺正在在申请名字专利过程中,方正字体的工作人员投诉,针对这个情况有什么好的应对措施吗(来源:米 推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