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面对《淘宝规则》中/品牌不一致/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?
因为小店被淘宝方认为有售假嫌疑,前后扣除了我店铺30分,申述过多次,每次都会有新的理由宣布申诉失败,等把淘宝需要的申述材料备齐了,却被告知不能申诉了,眼睁睁看着扣了30分,我店铺再重新开店,上传宝贝品牌名称因为“售假”原因限制使用,小店只能以other代替上传宝贝,才能成功。最近淘宝出了个规则:《淘宝规则》中“品牌不一致”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。告知我不能以other代替品牌名,不然算违规。我可以证明我售卖的都是品牌正品,却不能证明自己,且还得面临卖不了货就这种窘况,我难道只能选择关店了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