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作为一个开了十二年淘宝店的店主,今天就正式退出淘宝网了!原因看我陈述?>答疑解惑
最近收到来自杭州市余杭区民四庭发来的法院传票!原因是!来自广东的一个品牌 一个产品叫摩丝娃娃!告我侵害了他们的著作权。他于2018年6月买了我一个摩丝娃娃挂件,花了6块钱。收到后就拍照取证,然后开始告我!我于今年5月29日收到法院传票,经核实,确认是真实有效的!且让我十五天内答辩!我先陈述我的经历,她的这个娃娃挂件,我一共在6年间卖了6个,进货价格是5.8元还不算邮费,因为实在是不好卖,所以本钱出了!卖6块钱,最后一个也于去年让她买走了!结果还弄这个下场,我作为淘宝的最底层的零售商,我本身没有生产能力,我是2013年11月从别人的淘宝店进的货!我有进货记录!我就不明白了!假如你去超市买瓶饮料,发现她是假的,你难道要告这个超市侵权了吗?首先我怎么知道你的东西是不是被其他人去用于生产和销售,我作为最普通的小店,从个人喜爱的角度去进了几个货,难道也犯法了?还要我赔偿她3万钱损失费。岂有此理,法院居然也受理了此案件。我就想问问大家,该如何去解决,我还想问问,这么让不法分子搞下去,还能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做吗?从此以后,淘宝还能是最初哪个淘宝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