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恶意评价投诉成立不可删除,只可折叠,且单类型大于10条才可以折叠,这事大家怎么看?-开店问答
小二的解释是新电商法规定,平台不可以删除评价。只可以是恶意投诉成立的评价,进行折叠。折叠的评价,任然存在,可点开浏览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怎么感觉恶意投诉没有意义了?好像又倒退回之前那样了。又是到了恶意买家嚣张的时候了。大家对这个事情怎么看?折叠还有条件是类型评价大于10条。假设你的差评只有4条,你投诉成立了也不会屏蔽,这个不是很鸡肋吗?意思是我差评少,怪我咯?难道我还得为了折叠,自己去多搞几个差评?有个买家,刚发货,还没有揽收,就马上确认收货,给了差评。然后点了申请退款。打电话过去,他喊我给他50块钱,让我生气的是,他说反正现在不能删除买家评价了,你去给投诉我也没有用啊,劝你花点前了事,你这个链接肯定不止50块钱。看到了吧,人家懂得规则的恶意搞你,虽然我有安存电话录音证据,投诉也成立了,但差评依然还在。他的差评内容是真的很差,劝大家别买,谁买谁后悔。这样的评价对一个链接影响多大,集市卖家应该能明白吧。本身集市店铺现在流量就感觉很少,大部分的流量都在给到猫店。如果没有付费流量,自然流量少的很可怜。还搞这么一出恶意评价不能删除的,影响就更大了。虽然说有差评是很正常,积极解决售后,争取修改,不行做好解释。但是恶意的那种,像我前面说的这个要钱的差评,怎么解释都很无力。我建议小二,证据确凿能投诉成立的恶意评价,就直接屏蔽了。要么给恶意评价标一个【淘宝核实该评价为不实评价】。小二只说反馈。估计要反馈到猴年马月。请问各位商友,你们对这事咋看?觉得应该怎么才合理?有没有收集多方意见,集体反馈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