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没有人觉得七天无理由这一条款特傻逼?>答疑解惑
1.买家购物后,收货后7天无理由可申请退货周期+7天实际退货周期,一共可以白用半个月,然后轻轻松松一键退款2.即使服装类吊牌什么的被买家剪掉了,可买家可以硬说是收到货就没有吊牌,找小二打官司,最后一般小二往往都判买家赢,甚至无视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,经常买家提出的要求,反而让卖家来举证(相信各位都知道“物流公司出具的盖章证明and买家自己亲口承认是他弄坏的”这两个经典条件吧),首先那个盖章证明是要求你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包裹,然后你们俩同时见证了物品在开包时就有问题,请问现在哪家快递还当着你面等你慢慢打开包裹?不都是扔小区门口传达室或者快递柜么?第二条更搞笑,要买家亲口承认自己弄坏的,他来退货退款还会承认是他自己弄坏的么?淘宝你在逗我?请问是阿里巴巴哪个猪头领导想出来的条款?3.正是因为这个七天无理由的傻逼条款,导致了更多二手货流入市场,宝贝被退回来,卖家肯定会进行二次销售的,难道淘宝没考虑过恶性循环这个道理吗